28日开始 鞍山公路客运下调燃油附加费
2012年07月02日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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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洋汽车网 鞍山新闻]近日,编辑从鞍山市物价局获悉,由于国家成品油价格下调,从6月28日,我市公路客运开始陆续下调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像市民经常乘坐的海城、沈阳、营口等常规线路,燃油费均下降了0.5元。


28日开始 鞍山公路客运下调燃油附加费

  市物价局昨日介绍,由于国家成品油价格下调,昨日起我市公路客运实行新的燃油附加费标准。鞍山市各线路将陆续实行新的燃油附加费,具体标准按各线路《关于核定收取燃油附加费标准的函》执行。

  最新燃油附加费标准是按里程计算下调浮动的,如鞍山到海城、台安、岫岩、沈阳、营口等地,燃油附加费均下降了0.5元,而鞍山到大连、北京等地则分别下降了1.5元和4.5元。

  市物价局表示,在新燃油附加费标准实行期间,各道路运输经营者要加强内部车辆管理,在车内明显位置张贴票价表及燃油附加费核定函,不准擅自调价。对于随意扰乱客运市场价格的行为,物价部门将按有关价格法规查处。市民如发现违规行为,或私自涨价等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12358投诉。

  附:部分线路新的燃油附加费标准

  鞍山 —— 海城  2元 

  鞍山 —— 台安  3.5元 

  鞍山 —— 岫岩  6元(南线) 

  鞍山 —— 岫岩  7元(东山线) 

  鞍山 —— 北京  30.5元 

  鞍山 —— 沈阳  5元 

  鞍山 —— 大连  14.5元 

  鞍山 —— 辽阳  2元 

  鞍山 —— 丹东  12.5元 

  鞍山 —— 营口  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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