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遗失、损毁、信息变化办理
2015年05月07日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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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汽车网 红河车主通】近日,本站小编专访红河交警大队。了解到我们车主平时在工作中,生活中。不小心车遗失、损毁驾驶证,怎么去补办,怎么去重新申请,要一些什么资料等问题进行采访。方便大家少走弯路


● 一办理条件

(1)年龄、身体条件符合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2)不具有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限制申请情形;

 (3)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一、第五十四条规定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规定的证明、凭证;身份证明应当符合第八十七条规定;

(4)符合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公交管[2012]332号)第十五、第十七条规定;

  ● 二办理依据

(1)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一、十二、五十一、五十四、八十七条;

(2)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公交管[2012]332号)第十五、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件》(GA482-2012)。

  ● 三须提供的资料目录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代理人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签字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许可业务前6个月内的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单人半身证件照;背景为白色;不着制式服装;

(4)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遗失)。

(5)属身份证种类、号码、姓名变更的还需提交相应变更证明。

● 四办理流程


● 五办理机构:

1、准驾车型含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残疾人小型自动挡汽车(C5)驾驶证的到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含分所)办理或各市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

2、其他准驾车型: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三轮摩托车(D)、二轮摩托车(E)、轻便摩托车(F)驾驶证的到驾驶证核发地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办理。

 ● 六领表地点

红河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或各市、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分所;或在互联网上(网址:www. jj.hhgov.cn)用A4纸下载。

  ● 七体检医院

        红河州行政辖区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

  ● 八办结时限

符合规定的,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编辑总结

最后编辑提醒各位 车主在日常生活中多注意,保存好自己的这一些证件。如果有 遗失、损毁驾驶证,也不要手忙脚乱。相信你看了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更多本地资讯请关注我们红河车主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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