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将完成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400辆
2015年05月26日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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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洋汽车网 昆明车主通】昆明市将围绕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世界知名旅游城市的目标,着眼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城市空气污染治理,坚持以创新求发展,以应用促发展,积极探索推动新能源汽车在我市推广应用的新路径,不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牌形象。到2015年底,昆明市将完成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400辆(包括新能源公交车1000辆,新能源出租车600辆,新能源公务车200辆,新能源环卫车200辆,物流、租赁、旅游、私人及其它领域新能源汽车1400辆),完成3700个充电桩建设,重点培育2—3家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龙头企业,力争实现5000辆新能源汽车生产能力。




  ● 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配套设施
  以云南电网公司和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企业为主体,在示范城市的公交停车场、大型客运站、城市重点区域、大型停车场所、大型居民小区及部分高速公路等区域,建立完善的新能源汽车充电配套设施


  ● 新能源车按照1∶0.5给予补贴
  新能源汽车购置给予财政补贴。对在昆明市辖区内购买、注册登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市财政补贴参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标准按照1∶0.5给予配套补助。


  ● 支持充换电配套设施建设营运
  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执行电网建设项目用地政策,对项目建设立项、规划等行政审批实施“绿色通道”。充换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结网工程,由电网企业负责建设和运行维护,不得收取结网费用,相应成本纳入电网输配电成本统一核算。鼓励专业运营商投资建设、运营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网络,对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和开展充电、电池租赁及回收服务的企业、单位,由市财政统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及办法待中央财政补贴明确后另行研究制定。落实国家和省对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电价优惠政策,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 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的使用
  新能源汽车在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临时停车位停车,2小时内免收临时停车费。对新增的新能源出租车免收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对符合城市配送需求,从事邮政、快递、物流(含城市配送车、搬家运输车等)的新能源汽车直接发放“货车入城通行证”。对符合城市客运需求,从事客车租赁、保障单位通勤的新能源汽车直接发放“入城通行证”。


  ● 完善新能源汽车服务标准体系
  构建新能源汽车技术标准体系,引导和督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充换电设施生产企业逐步建立售后服务网络体系,规范和维护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正常秩序。设立新能源汽车特殊标志或符号,在国家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标准出台前,发放昆明市新能源汽车标识,便于新能源汽车的通行管理。


  ● 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
  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新能源汽车研发生产及产业化推进鼓励政策,推进本地新能源汽车整车、关键部件及充电设施等领域的产业发展,调动全社会参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积极性,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壮大。

  编辑提醒注意的是: 据北京晚报昨日报道,财政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昨日上午发布《通知》,明确对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而使用新能源汽车,可免征车船税。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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