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的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的流程主要如下
首先是申请人事故任何一方对认定书有异议都能申请复核。
申请时间得注意自收到认定书次日起三天内提交最后一天是节假日就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超期不受理而且事故认定书不能起诉。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件有委托人的要有委托人身份证件和委托书还有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书、证据不同地区可能要求不同最好准备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地点一般是上级交警部门基本是市级交通警察支队。
办理期限法定是 30 日通常 25 日左右。内部流程上交警队收到复核材料符合规定的受理不符合的告知补正或不受理受理后原交警队移交卷宗负责复核人员出具复核决定。
办理结果有三种维持原认定就是原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撤销认定比如原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直接更改责任比例这种情况少见即原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调查程序合法但责任比例错误。办理结论会及时通知。
交通事故内的伤残鉴定所需时间并不是固定不变的。
司法鉴定机构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起通常三十个工作日内要完成鉴定。
但要是鉴定事项很复杂、有疑难或者特殊技术问题又或者鉴定过程比较耗时经过机构负责人批准能延长时限一般延长不超三十日。而且要及时告知委托人。
要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委托人另有约定鉴定时限的那就按约定来。
另外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重新提取鉴定材料用的时间不算在鉴定时限里。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限原则上不超三十日如果超过了得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最长不能超六十日。
还有交通事故鉴定一般要在二十日内完成要是需要延期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能延长十日。
要是鉴定周期超过时限必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总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通常三十天能完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鉴定机构会确定一个不超三十日的完成期限。特殊情况要超三十日的得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过总时长不能超六十日。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