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怎么办理保险
如果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咱们可以这样办理保险。
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清楚自己的权益。
协商是常见的首选办法跟保险公司好好谈找个合理赔偿方案。
要是协商不行就选仲裁向保险公司所属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裁决有强制执行力。
前两种都不行就向法院起诉《保险法》第五十七条有说对理赔决定不服能协商或诉讼。
一般这种情况不用坐牢属于民事纠纷。要是当事人赔不起可以分期付款实在没能力执法机关会酌情处理。
要是买了车损险能联系保险公司要求代位求偿比如 2019 年就有这样的案例保险公司赔付后会向拒赔方追偿。
事故发生后 48 小时内得向保险公司报案他们会来现场勘查、定损估价。
发生事故要报警让交警出责任认定书双方保险公司人员也得来。
对方不赔能用保险公司的代位追偿买了车损险用这个不算出险不影响来年保费。
保险公司不同意就打银保监会电话 12378 投诉。
通过“代位求偿”方式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三条有规定受损车辆投保车损险能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先行赔偿然后保险公司去追偿。
没投保车损险直接向责任方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交通事故调解书能公证。
但要注意即便公证了调解书也不具强制执行力。
申请公证时当事人得向公证机构如实讲清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比如按《公证法》第十一条公证机构能办理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这些公证事项。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停车、保存证据、抢救伤员然后向交通警察报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把车辆挪到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并设危险标志接着撤离现场等交警处理后续事宜。
法律有规定像《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说的车辆驾驶人在道路上出了事故得马上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得赶紧抢救伤员迅速报告执勤交警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伤员变动现场的得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行人得帮忙。
要是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没争议能马上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的事。要是不马上撤得赶紧报告执勤交警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现场再协商处理。
交通事故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一致可以写书面协议书约束双方。只要把协议书写得具体完善将问题书面约定好通常没必要公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当事人能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能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没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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