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后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后的赔偿是个复杂但有明确标准的问题。
首先是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其次是被扶养人生活费这要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精神损害抚慰金通常根据当地生活水平、被告赔偿能力、过错程度等酌定一般 5 到 10 万元左右。
还有其他杂费比如处理事故家属的住宿费、交通费、误工费等。
要是受害人在事故中受伤并接受了医疗治疗肇事者得承担医疗费用。
残疾赔偿金等于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乘以伤残系数再乘以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以住院天数算。
医疗费赔偿金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
误工费是误工月收入乘以误工时间。
护理费是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乘以护理天数。
总之具体的赔偿数额要依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情况进行计算确认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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