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如何调解呢
交通事故的调解可以这样进行
首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要与当事人约定调解时间和地点并提前 3 日通知。一方不能按时参加需提前 1 日通知承办交警变更时间新时间要在 10 天的调解期限内。通知一般书面进行口头通知要计入调解笔录。
其次通知相关人员参加调解。参加人员包括事故当事人、伤亡者近亲属或监护人、车辆所有人、法定或委托代理人等一方人数不超 3 人。委托代理人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再者必须在法定的 10 天期限内调解。致死的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起致伤的从治疗终结或定残起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起。
调解时要介绍事故基本情况宣读认定书分析当事人过错及教育确定损害赔偿责任计算赔偿总额并划分各方分担数额按规定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确定补偿方式。
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各方签名分别送达。调解要遵循公平、合理、自愿原则注意全面了解对方赔付能力和车辆保险情况。当事人达成一致共同向交管部门书面申请调解达成调解的制作协议未达成的可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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