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汽车“三包”规定来了!明年1月1日施行

汽车“三包”既在规定范围内,要求商家包修理、包更换、包退货,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现在使用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早在2013年就已经发布了,所以即将在2022年1月1日实施的新规定有了较大幅度的修改。

 




大体包含以下重要细则:


(1)销售信息:避免三包期限纠纷

 

除了销售名称、地址、邮编、电话等,新增开具购车发票和交付时间


(2)零件范畴:退换零件标准不模糊

 

新增主要零件特殊零件易损零件的种类范围和保修期。


(3)电车电池:续航衰减幅度有保障

 

针对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动车型,新增保修期、三包有效期内的容量衰减限值

 

(4)部件范畴:油车电车同待遇


7日内,除了发动机、变速箱,新增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等出问题可以免费换车或退车

 


(5)相关费用:也可以退


除了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货退款(发票价),新增车辆登记、加装装饰、相关服务、税、保险等费用按规定赔偿

 

(6)换车标准:门槛更低


从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5日降到30日,或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降到4次

 

(7)补偿费:系数越小 消费者出得越少

 

补偿系数从0.5%-0.8%,变成不得高于0.5%

 

补偿费=【车价款(元)×行驶里程(公里)/1000(公里)】×n


(8)皮卡车型:家用皮卡也能享受


新增家用皮卡车三包,颗粒捕捉器三元催化纳入重大质量问题退换车条款。

 




(1)强化质量责任:


要求不得故意拖延无正当理由拒绝销售、修理者提出的协助、追偿。


(2)加大处罚力度:


对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经营者,由原来处罚1-3万元,改为最高50万元

 

(3)组建处理机制:


利用第三方专业资源免费为消费者提供三包争议处理服务,降低行政和司法成本等。

 




总体来说,新版汽车“三包”是赔更多、包更全、罚更重,对我们消费者是更好了。这项规定就像保险一样,消费者、销售者、生产者三方都不希望能派上用场,但确实大家最坚实的后盾。



网友评论:


网友1:重在落实!!

网友2:你有你的张良计,我有我的过墙梯。规定是好,能不能准确执行才最重要

网友3:以后是不是看不到坐机盖、坐车顶的了

网友4:搞不好给你打个15天临时牌照,开个15天没问题再给你发票上牌

声明:本文由太平洋号作者撰写,观点仅代表个人,不代表太平洋汽车。文中部分图片来源网络,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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