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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保险标志一般由保险公司收集:1。交强险标志是保险公司购买交强险后,由保险公司发给车主的。如果保险标志没有找到或丢失,可以联系购买了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2.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和保险标志。保险单和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保险期限、保险公司名称和地址、理赔电话;3.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模式全国统一。保险单和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或者保险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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