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收费标准根据车型、重量、行驶里程及路段等因素计算。
山东高速收费方式分按车型和按重量两种。对于安装称重设备的路段,货车按重量收费,客车按车型收费;未安装称重设备的路段,则所有车辆按车型计费。车辆共分为五类,一类是2吨以下货车和7座以下客车;二类为2 - 5吨货车和8 - 19座客车;三类是5 - 10吨货车与20 - 39座客车;四类为10 - 15吨货车、20英尺集装箱货车及40座以上客车;五类是15吨以上卡车和40英尺集装箱卡车。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以0.08元/吨公里为基本费率,按车辆实际总质量计收,不足10吨按基本费率,超过49吨部分递减。桥梁、隧道基本费率为1.5元/吨列车,同样按实际总质量计算。普通道路收费与高速类似,但费率有调整。货车计重有总质量限值标准,超限车辆按超标比例收费。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的收费规定。
山东高速收费综合多方面因素,通过不同的计费方式,保障了收费的合理性与科学性,以便更好地服务公众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