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期间高速过路费针对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7天,时间为10月1日0时至10月7日24时。
该政策依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制定,仅适用于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法定节假日及连休日。免费时段以车辆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普通公路则以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车主无需在免费起始前扎堆驶入高速。
适用车辆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也纳入免费范围。收费公路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免费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免费政策旨在缓解节假日高速通行压力,便利公众出行。出行前可确认车辆是否符合免费标准,合理规划行程,避免因时间计算误差产生通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