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期间跨省高速免费以车辆驶离高速出口的时间为准,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可享免费通行。
免费时段严格遵循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通常从10月1日00:00开始,至10月7日24:00结束,具体时长以当年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放假时间为准。该政策依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执行,覆盖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四个重要节假日。
适用车辆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也纳入免费范围。收费公路范围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免费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
跨省通行需特别注意时间节点,若在收费期间驶入高速,免费时段驶离出口则无需缴费;若提前驶离本省省界收费站,前一段路程仍需缴费。建议合理规划行程,可在服务区等待免费时段开启后再出省界。
此次免费政策仅针对小型客车,通行时需遵守“ETC进ETC出”原则,普通公路以通过收费站车道时间为准。政策执行兼顾通行效率与公平性,为公众假期出行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