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交通拥堵 2月20日起成都市中心实行错时上下班
2010年02月11日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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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车市】记者2月10日从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获悉,为缓解成都中心城区上下班高峰时段交通拥堵状况,改善群众出行条件,优化城市交通环境,成都市政府决定从今年年2月20日起,在中心城区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
日前,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在中心城区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错时上下班制度实行范围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高新区区域内的市、区两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具体安排是:市、区两级机关和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上班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中、小学校上学指导时间为8:30,放学指导时间为小学16:30、中学17:00;幼儿园现行入园、离园时间不变;医疗机构现行上下班时间不变;金融机构各营业网点、大型商场上班指导时间为早晨9:30,下班时间自行安排;其他企事业单位上下班时间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通知要求,成都市五城区政府和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地、本部门、本系统错时上下班工作安排,保障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生活秩序,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责。
40多万高峰车流中1.2万辆机关公车提前走
成都制定中心城区错时上下班制度的依据是什么?实行错时上下班将达到什么效果?《成都市中心城区错时上下班实施方案》的研究显示,错时上下班将涉及市、区两级机关12755辆汽车,其中小汽车出行比例高达56%,远远高于18.7%的小汽车社会平均出行分担率。据测算,机关单位实行17:00下班后,可彻底错开交通晚高峰,贡献率为3.6%。
中心城区早高峰出行情况
时间7:50~8:40
平均车速13.35公里/小时
出行车辆40万辆
平均出行时耗约25分钟
中心城区晚高峰出行情况
时间17:40~19:20
平均车速11.13公里/小时
出行车辆48万辆
平均出行时耗40分钟以上
日前,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在中心城区实行错时上下班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确,错时上下班制度实行范围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高新区区域内的市、区两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具体安排是:市、区两级机关和承担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上班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中、小学校上学指导时间为8:30,放学指导时间为小学16:30、中学17:00;幼儿园现行入园、离园时间不变;医疗机构现行上下班时间不变;金融机构各营业网点、大型商场上班指导时间为早晨9:30,下班时间自行安排;其他企事业单位上下班时间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通知要求,成都市五城区政府和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地、本部门、本系统错时上下班工作安排,保障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生活秩序,更好地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责。
40多万高峰车流中1.2万辆机关公车提前走
成都制定中心城区错时上下班制度的依据是什么?实行错时上下班将达到什么效果?《成都市中心城区错时上下班实施方案》的研究显示,错时上下班将涉及市、区两级机关12755辆汽车,其中小汽车出行比例高达56%,远远高于18.7%的小汽车社会平均出行分担率。据测算,机关单位实行17:00下班后,可彻底错开交通晚高峰,贡献率为3.6%。
中心城区早高峰出行情况
时间7:50~8:40
平均车速13.35公里/小时
出行车辆40万辆
平均出行时耗约25分钟
中心城区晚高峰出行情况
时间17:40~19:20
平均车速11.13公里/小时
出行车辆48万辆
平均出行时耗40分钟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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