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 全省将启用新版车购税完税证明
2013年04月02日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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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总局的统一要求,6月1日起,全省将正式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按照省国税局相关通知,全省的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启用时间为2013年6月1日,其中,6月1日至30日为新、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交替使用的过渡期,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于2013年7月1日停止使用。7月1日起持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办理车辆牌照的一律无效,未使用的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由各市国税局统一封存销毁。
相比于旧版证明,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在样式规格、纸张质地、印刷内容、防伪措施上都作了重大改进,尤其是防伪措施上使用了微缩文字、彩虹印刷、浮雕底纹、无色荧光、防涂改、有色荧光和PVC镀铝安全线等七项新技术。
按照省国税局相关通知,全省的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启用时间为2013年6月1日,其中,6月1日至30日为新、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交替使用的过渡期,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于2013年7月1日停止使用。7月1日起持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办理车辆牌照的一律无效,未使用的旧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由各市国税局统一封存销毁。
相比于旧版证明,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在样式规格、纸张质地、印刷内容、防伪措施上都作了重大改进,尤其是防伪措施上使用了微缩文字、彩虹印刷、浮雕底纹、无色荧光、防涂改、有色荧光和PVC镀铝安全线等七项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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