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页功能可以快速定位到想看的内容哦~
依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参照意见建议,对政策优化方案进行了修改,一是调整家庭新能源指标占比,设置三年过渡期,即:除了配置给单位的指标和营运小客车指标以外,2021年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数量的60%优先向“无车家庭”配置,其余向个人配置;2022年度该比例调整为70%;2023年度及以后该比例调整为80%。
二是为促进高精尖产业发展,增加了制造业企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以“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为条件申请指标。
三是为引导鼓励存量车“油改电”,明确持普通小客车指标购置的新能源小客车在出售、报废后,仍然可以申请普通小客车更新指标。对其他相关政策建议,后续将进一步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