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怎么算
民法典中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的计算分多种情况。
轻微交通事故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时效为三年。
若受害人身体严重受伤需住院及后续治疗不构成残疾的从治疗结束之日起算构成残疾的从残疾评估之日起算。
经交警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且公安机关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自当事人收到终结书之日起算未制作终结书的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规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受害人死亡的自送达事故认定书之日起算。
伤害当时未发现确诊后能证明是侵权造成的从确诊之日起算。
另外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算若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算。
但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依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
比如受害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在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之前诉讼时效不应计算应从公安机关终止调解开始算当事人需在三年内提起诉讼。
受害人受伤的交通事故若调解可分步调解或全部治疗结束后再起诉诉讼时效从治疗全部终结、全部损失确定下来开始计算。
总之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大家要注意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间不是固定不变的。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要是交通肇事逃逸案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轻微事故责任认定通常在 5 日左右一般事故 15 日左右重、特大事故 20 日左右。
但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 5 日、15 日、20 日。
对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的或者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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