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八级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八级赔偿标准包含多个方面。
医疗费方面涵盖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需凭据给付外地治疗要有转诊单。
误工费要看受害人收入标准和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算没实际收入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及住院天数计算。
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没收入按误工标准乘天数最长不超 20 年。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定。
交通费、住宿费要有记录和凭证。
残疾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60 周岁以下伤残系数乘这个标准乘 20 年60 周岁以上伤残系数乘这个标准乘(20 年减增加岁数)75 周岁以上伤残系数乘这个标准乘 5 年。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普通适用器具合理费用算。
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按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依标准计算。
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伤残赔偿指数八级是 30%。
多等级伤残计算有特定公式实际赔偿额等于伤残赔偿总额乘赔偿责任系数乘(几个伤残等级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加伤残赔偿附加指数总和)。
赔偿范围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八级伤残赔偿金按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算自定残日起赔偿 30%乘 20 年即六年。
以户口本上户口定受害人定残时年龄超五十周岁每增一岁二十年基础上减一年六十周岁以上按十年七十周岁以上按五年。
赔偿标准通常按受害人所在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平均生活费算。
在交通事故中导致人死亡是可以索赔误工费的。
受害人死亡后其家属办理丧葬事宜产生的误工损失可以主张赔偿。
死亡赔偿金方面以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乘以 20 年计算60 岁及以上者每增加 1 岁减少 1 年75 岁及以上者仅计 5 年。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 6 个月标准支付。
被扶养人生活费若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计算至 18 周岁如为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者则计算 20 年60 周岁以上者每增加 1 岁减少 1 年75 周岁以上则按 5 年计算。
家属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等原则上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的合理费用超出部分按三人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定抢救费则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
法律依据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依据我国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本身没有误工费但家属办理丧葬时产生的误工损失是可以索赔的。比如法院审理的案例中对于误工费会根据实际情况酌定像有的案例中误工费为 906.36 元。结合住院治疗地点、居住地等因素交通费也会酌定比如 600 元。
总之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家属有权索赔办理丧葬事宜产生的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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