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院的调解程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法院的调解程序主要有这些。
首先法庭会组织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会告知当事人他们所拥有的权利和需要履行的义务同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深入了解事故发生的具体经过。
接下来会明确当事人在损害赔偿方面的责任确定相应的赔偿数额以及履行的期限。
最后组织签订调解协议。
这当中的法律依据主要有《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其中要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结果。还有第一百四十二条指出法庭辩论终结后判决前能调解的还可调解调解不成及时判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一条也有相关规定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要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调解的提起方面如果赔偿权利人和义务人一致请求调解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但当事人在申请书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要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车辆被追尾死亡前者是否有责任这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后车撞正在行驶的前车那后车得担全责前车没责任。
要是晚上前车没开尾灯导致追尾前车要担次要责任后车是主要责任。
还有如果前车在道路上停车没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警示标志造成追尾前车也得负次要责任后车是主要责任。
要是一方有错就一方负责多人有错就看谁错得更重承担相应主要、同等或次要责任都没错就是意外都不用负责。
要是有人故意制造事故那就是他自己的责任。
从行政和刑事责任来说前车通常没责任。
民事责任方面得先鉴定出事故的“电动车”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如果被认定为机动车前车一般不用担民事赔偿责任损失由交强险在保险范围内赔付没买交强险的前车车主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赔偿。
实践中把应鉴定为机动车的“电动车”鉴定为非机动车的情况不少。
前车没违规就不用负责像等红灯时压线、载物超宽等违规可能要担 10%的责任。
一般追尾都是后车责任后车是摩托车这种机动车的话跟前车没关系前车也不担责。
总之得看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定前车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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