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下文通知 骤然刮起车市严打风暴
2010年08月16日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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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打对象三

  车险、车贷“返点”

  相关人员之间互拿“返利”、“好处费”现象比比皆是

  经销商销售车险,均可获得保险公司给予的部分“返点”,这一现象早已在车市中存在多年。但某经销商保险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返点”是经销商可获得的正常利润,与通知中的车险“返利”并非同一概念。他解释,目前新车保险7成以上是通过经销商售出,同时经销商还为客户提供包括车险销售、咨询、代理理赔和维修的一条龙服务项目。所以大多数经销商已成为保险公司的合法代理商,所谓的“返点”则是经销商的车险代理费,而这些利润经销商都需要向保险公司开具相应的发票。

  那么在4S店的车险业务中是否存在商业受贿现象呢?记者了解到,保险公司与经销商之间的确存在许多“潜规则”,特别是在前几年保险行业管理不规范的背景下,相关人员之间互拿“返利”、“好处费”现象比比皆是。“推销保险的时候保险公司求着经销商,保险理赔的时候经销商又求着保险公司。”在利益关系下,车市中的“潜规则”很难根除,但也有明显转好的趋势。例如,保险公司要求经销商对利润开具发票后,较好地遏制了部分地下交易。

  而在消费者购买保险时,最看重的是理赔服务。如果保险公司能够制订统一的理赔方案,且理赔金额与实际赔付额没有差异的话,消费者并不排斥在4S店以外的保险代理点购买车险。

  另外,汽车金融虽然占销量比例不高,却已成为经销商单笔利润较高的业务。随着房贷下降,银行车贷业务占据了个人信贷的主要份额。目前,广州的多家汽车集团已直接与银行取得了合作,不仅车贷效率、服务提高,而且业务利润也更丰厚。

  经销商在车贷业务中不仅可向消费者收取按揭手续费,从银行代理公司拿到“返点”,还可以赚取消费者的上牌利润及车险利润等。以10万元飞度的办理三年期信贷为例,首付3成向银行贷款7成,经销商可收取手续费2000元,从银行返利1000元,上牌及车险利润2000元,累计利润达到了5000元,占车价的5个百分点,利润远远高于整车销售利润。据悉。目前飞度的销售利润不足1000元。

  ■行业回应

  全国汽车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

  发布质量公约十条(摘要)

  二、在消费者自愿委托经销商办理购买汽车贷款按揭时,不得收取金融服务公司、担保公司返利、好处费等商业贿赂行为。

  三、在消费者自愿委托经销商办理购买汽车保险时,不得收取保险公司所谓“返利”、“好处费”的商业贿赂。

  四、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销售带有标注产地、产品名称、代理商(经销商)及产品合格证等标识的产品。不得销售无产品合格证、厂名、厂址的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九、制止违背汽车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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