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未使用指标2年内不能再申请
2015年01月26日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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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上申报工作于本月23日正式启动。截至昨天18时,全市已经有10万人提交了申请,希望参与春节后举行的首次小汽车摇号和竞价。部分市民为提高摇号中签几率,采取了全家申请摇号的方式,但是也有部分提交申请的市民希望暂时摇不中。
现象一:亲朋好友齐上阵申请摇号
提醒:小汽车指标不能转让,违规者3年内不能再申请
亲朋好友齐上阵摇号的情况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已经实施小汽车限购的城市很普遍。但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提供虚假申请信息、材料,盗用、冒用他人信息申请指标,或者伪造指标证明文件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其申请资格,3年内不再受理其指标申请;变造、买卖、变相买卖或者租、借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收回已取得的指标,3年内不再受理相关责任人的指标申请。
也就是说,小汽车指标不能转让,车辆上牌时必须得用摇号中签人的身份办理手续,假如用亲戚名字提交申请并摇中号,那买车上牌必须以亲戚名字进行。
现象二:交完申请就祈祷摇不中
提醒:摇号中标后6个月未使用,此后2年内不能再申请增量指标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小汽车增量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增量指标配置结果一经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即视为申请人已取得指标。
现象三:申请摇号是为了把旧车带牌卖掉
提醒:二手车买主须有小汽车指标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市民庄小姐名下有一台车,已经开了将近8年,但是昨天她以丈夫的名义在网上提交了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我们想把旧车卖掉换台新车,但是限购后旧车不带牌肯定卖不出去。所以我们想着参加摇号,如果中签了,就去买一台新车,然后把旧车连牌一起卖掉。”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我市任何单位或个人新增、更新小汽车,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小汽车指标。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原车主将车转卖,小汽车指标仍保留在原车主手中,原车主需要在6个月内提交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二手车买主必须有小汽车指标才能购买并上牌,如果二手车买主没有指标就不能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即“牌随人走、不随车走”。
符合条件夫妻双方 均可申请摇号或竞价
与房屋限购不同,小汽车限购并不是以家庭为单位,符合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个人都可以申请摇号或者竞价。
人工窗口尚未开放 其他指标申请暂不受理
目前市民可以通过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增量指标和更新指标,人工窗口还未开放,暂时还不能受理其他指标的申请。
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还没有开放,所以市民可以通过互联网提交增量指标和更新指标的申请,其他指标申请暂时无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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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指标申请未通过可要求复核
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发布的细则一个较明显的变化是新增了允许复核的条款。
根据《细则》,单位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后,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将其申请信息发送公安交警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其车辆登记、原车辆登记使用的指标类型等信息完成核查。指标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核查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个人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后,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将其申请信息发送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对车辆登记、原车辆登记使用的指标类型、居住地条件、基本医疗保险等信息进行核查,并应当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指标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核查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此外,单位或个人对相关部门信息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信息核查部门提交复核申请;经复核,异议成立的,信息核查部门应当反馈申请人和指标管理机构,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复核结果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电动小汽车包含混合动力车辆
正式发布的《细则》将电动小汽车的认定范围拓宽。《细则》五十六条第一款称,“电动小汽车,是指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汽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纯电动小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小汽车,以及国家有关规定许可的原装进口纯电动小汽车。”
申请增量指标的范围拓宽
《细则》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拓宽了可申请小汽车增量指标的个人范围。持有效身份证明,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华侨,也可被视为“居住在本市”,从而申请参与摇号或竞价。
《细则》对直接获取其他指标的人群限制有所加强。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国驻外外交人员回国返深自带小汽车进口的,凭监管地海关出具的监管机动车进口凭证和其他有关材料,1人只可以直接申领1个其他指标。第三十七条规定,按照本市规定认定的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和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凭相关主管部门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1人可直接申领1个其他指标。原征求意见稿中的海外高层次B类人才,已被剔除在可申领其他指标的范围外。
资料造假将留下“不良记录”
除上述变动外,在申请资料造假法律后果、执行有效期等三个方面,正式发布的《细则》较之征求意见稿,也作出了明显不同的规定。
《细则》新增条款,明确“2014年12月29日18时前,单位或个人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已经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该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
针对可能出现的申请资料造假,《细则》在征求意见稿规定“应当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基础上,新增将“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信用征信系统”条款。
此外,值得留意的是,征求意见稿注明的有效期为一年,而昨日发布的《规定》没有注明有效期,《细则》有效期则延长为3年。
二手车交易将有周转指标
市交委昨日透露,在实行小汽车总量调控政策以后,深圳将建立二手小汽车交易周转指标制度,并另行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如果不出台该制度,深圳实行小汽车总量调控政策之后,二手车市场将遇到一个难题:二手车商收购二手车时需要有小客车指标才能办理过户,二手车商对收车将变得十分谨慎,市民想要置换二手车也将受到影响。二手小汽车交易周转指标制度的建立,有助促进深圳二手车交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方便小汽车更新。
现象一:亲朋好友齐上阵申请摇号
提醒:小汽车指标不能转让,违规者3年内不能再申请
亲朋好友齐上阵摇号的情况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已经实施小汽车限购的城市很普遍。但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提供虚假申请信息、材料,盗用、冒用他人信息申请指标,或者伪造指标证明文件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取消其申请资格,3年内不再受理其指标申请;变造、买卖、变相买卖或者租、借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收回已取得的指标,3年内不再受理相关责任人的指标申请。
也就是说,小汽车指标不能转让,车辆上牌时必须得用摇号中签人的身份办理手续,假如用亲戚名字提交申请并摇中号,那买车上牌必须以亲戚名字进行。
现象二:交完申请就祈祷摇不中
提醒:摇号中标后6个月未使用,此后2年内不能再申请增量指标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小汽车增量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增量指标配置结果一经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即视为申请人已取得指标。
现象三:申请摇号是为了把旧车带牌卖掉
提醒:二手车买主须有小汽车指标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市民庄小姐名下有一台车,已经开了将近8年,但是昨天她以丈夫的名义在网上提交了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我们想把旧车卖掉换台新车,但是限购后旧车不带牌肯定卖不出去。所以我们想着参加摇号,如果中签了,就去买一台新车,然后把旧车连牌一起卖掉。”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明确,我市任何单位或个人新增、更新小汽车,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小汽车指标。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原车主将车转卖,小汽车指标仍保留在原车主手中,原车主需要在6个月内提交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二手车买主必须有小汽车指标才能购买并上牌,如果二手车买主没有指标就不能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即“牌随人走、不随车走”。
符合条件夫妻双方 均可申请摇号或竞价
与房屋限购不同,小汽车限购并不是以家庭为单位,符合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个人都可以申请摇号或者竞价。
人工窗口尚未开放 其他指标申请暂不受理
目前市民可以通过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网上申报系统申请增量指标和更新指标,人工窗口还未开放,暂时还不能受理其他指标的申请。
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指标管理机构服务窗口还没有开放,所以市民可以通过互联网提交增量指标和更新指标的申请,其他指标申请暂时无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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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指标申请未通过可要求复核
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发布的细则一个较明显的变化是新增了允许复核的条款。
根据《细则》,单位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后,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将其申请信息发送公安交警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其车辆登记、原车辆登记使用的指标类型等信息完成核查。指标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核查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个人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后,指标管理机构应当将其申请信息发送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对车辆登记、原车辆登记使用的指标类型、居住地条件、基本医疗保险等信息进行核查,并应当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指标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核查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此外,单位或个人对相关部门信息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信息核查部门提交复核申请;经复核,异议成立的,信息核查部门应当反馈申请人和指标管理机构,指标管理机构根据复核结果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电动小汽车包含混合动力车辆
正式发布的《细则》将电动小汽车的认定范围拓宽。《细则》五十六条第一款称,“电动小汽车,是指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汽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纯电动小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小汽车,以及国家有关规定许可的原装进口纯电动小汽车。”
申请增量指标的范围拓宽
《细则》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拓宽了可申请小汽车增量指标的个人范围。持有效身份证明,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华侨,也可被视为“居住在本市”,从而申请参与摇号或竞价。
《细则》对直接获取其他指标的人群限制有所加强。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国驻外外交人员回国返深自带小汽车进口的,凭监管地海关出具的监管机动车进口凭证和其他有关材料,1人只可以直接申领1个其他指标。第三十七条规定,按照本市规定认定的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和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凭相关主管部门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1人可直接申领1个其他指标。原征求意见稿中的海外高层次B类人才,已被剔除在可申领其他指标的范围外。
资料造假将留下“不良记录”
除上述变动外,在申请资料造假法律后果、执行有效期等三个方面,正式发布的《细则》较之征求意见稿,也作出了明显不同的规定。
《细则》新增条款,明确“2014年12月29日18时前,单位或个人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已经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该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
针对可能出现的申请资料造假,《细则》在征求意见稿规定“应当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基础上,新增将“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信用征信系统”条款。
此外,值得留意的是,征求意见稿注明的有效期为一年,而昨日发布的《规定》没有注明有效期,《细则》有效期则延长为3年。
二手车交易将有周转指标
市交委昨日透露,在实行小汽车总量调控政策以后,深圳将建立二手小汽车交易周转指标制度,并另行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如果不出台该制度,深圳实行小汽车总量调控政策之后,二手车市场将遇到一个难题:二手车商收购二手车时需要有小客车指标才能办理过户,二手车商对收车将变得十分谨慎,市民想要置换二手车也将受到影响。二手小汽车交易周转指标制度的建立,有助促进深圳二手车交易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方便小汽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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