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要多久呢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一般为三十天。
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需要注意的是伤残鉴定的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也可以由当事人自己自行委托。
在进行伤残鉴定时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 CT、X 片及诊断报告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发生交通事故后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才按照双方各自的过错比例赔偿。
对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主责方通常承担 70%的赔偿责任次责方承担 30%。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 8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 40%的赔偿责任。
比如A 和 B 发生交通事故A 负主要责任B 负次要责任。如果 B 的修车费是 10000 元在 A 只有交强险的情况下先由 A 的交强险赔付 2000 元剩下的 8000 元A 承担 70%即 5600 元B 自己承担 30%即 2400 元。
另外其他费用如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超出交强险的索赔也应根据双方各自的责任进行分配。
总之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金的计算要综合考虑事故双方的责任比例、交强险赔偿情况以及具体的损失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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