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材料具体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12-27 03:20:19 来源:整理于互联网
交通事故诉讼材料具体包括以下这些 首先是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其次是交通事故证据材料 1. 被告行驶证/驾驶证查询单证明被告系肇事车辆的行驶人与驾驶人。 2.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调解书证明交通事故发生过程及责任比

交通事故诉讼材料具体包括以下这些

首先是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其次是交通事故证据材料

1. 被告行驶证/驾驶证查询单证明被告系肇事车辆的行驶人与驾驶人。

2.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调解书证明交通事故发生过程及责任比例。

3. 医疗费发票、费用清单证明原告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医疗费的支付情况。

4. 住院病案证明原告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的事实、住院天数。

5. 司法鉴定意见证明原告的护理期、误工期、营养期的天数及伤残等级情况。

6. 鉴定费发票证明鉴定费的支出情况。

7. 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证明原告的收入情况包括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

8. 护理费发票、护理人员收入证明证明护理费的支出和护理人员的收入情况。

9. 交通、食宿费发票证明支出实际且合理的食宿、交通费用。

10. 残疾辅助器具发票证明残疾辅助器具的支出情况。

11. 被扶养人生活费证明包括丧失劳动能力证明、被扶养人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在校学生学校的证明。

12. 财产损失的发票包括车辆损害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财物损失清单。

再次是原被告身份证明如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等。

还有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保险单、医药费发票、用药清单、出院记录等。

另外如果案件较复杂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协助举证和诉讼从而最大程度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这样弄

首先要获取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您可以到交警处拿到委托书或者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出具委托书。

其次明确鉴定时间。肢体鉴定一般在受伤后三个月精神鉴定在受伤后六个月但具体还得看身体恢复情况。比如以原发损伤后果作为鉴定依据的案件像肢体、脏器缺失等可在损伤后 3 个月内鉴定椎体压缩性或爆裂性骨折至少在损伤 3 个月后鉴定以损伤并发症或后遗症作为鉴定依据的案件比如中枢或周围神经损伤引起的肢体瘫痪等至少在损伤 6 个月后鉴定。另外内固定物不影响伤残等级评定的可按骨折愈合标准选择鉴定时机。

然后准备好鉴定所需资料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就诊病历全部资料、身份证、户口本、伤残鉴定委托书等。

接着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提交原件材料并交纳费用等待电话通知预约时间去鉴定。

最后等待鉴定结果。如果对鉴定结果不服分情况处理。如果是一方当事人单方委托鉴定的对方可申请重新鉴定如果是法院委托鉴定的除非能证明存在鉴定人员无资质、鉴定机构超范围鉴定、鉴定程序不合法等情形否则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启动重新鉴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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